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31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关职业证书目录(2024 年)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15号)等文件精神,邮轮与艺术设计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评审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双师型”教师认定的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张璇 万春慧 闫娜 孙清 宋昊泽
现对以上5名教师“双师型”教师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11月21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评审小组反馈。
联系方式:025-86176861,025-86176606
邮轮与艺术设计学院
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