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1-17浏览次数:1715

分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管理规定
   为有效地实行二级管理,方便各分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各分工会组织的积极性,努力营造一个宽松、民主、和谐、奋进的校园氛围。经院工会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定期给各分工会下拨年度工会活动经费。因此,为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分工会正确、合理的使用和管理好经费,院工会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各分工会在经费使用中,必须按照工会财务管理规定,做到发扬民主、统筹兼顾;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用得适当、群众满意。
  二、各分工会应健全工会经费管理程序,严格按照工会管理规定,较大开支必须坚持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原则;做到坚持由工会主席审批,专人管钱、专人管帐制度;做到收支有帐,手续齐全;做到定期向本分工会会员公布经费使用情况,自觉接受会员监督。
  三、工会经费使用项目,主要用于分工会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文体娱乐活动、宣传鼓动活动以及工会业务开支、慰问教工费用(如病号、困难职工、婚事、丧事的慰问)等。
  四、各分工会组织的活动应考虑就近、方便和规模较小的原则,确保“安全、健康、活泼、向上”。一般不要组织跨省旅游,离开南京市必须事先征得学院同意。
   五、各分工会将定期接受院工会组织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各分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