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志愿书填写指导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1-17浏览次数:1603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2004年制)填写指导书
1、责任人 
入党介绍人
2、填写规范
2-1“姓名”应与居民身份证一致。
2-2“民族”填写全称,如“汉族”,不能填“汉”。
2-3“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县(市、区),如“江苏南京”。
2-4“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得填写“相当××学历。我院学生一律填“高中”。
2-5“单位、职务或职业”,无单位、职务的,填写职业。
2-6“现居住地”填写现固定居住的详细地点。现役军人中的入党申请人不填写。
2-7“入党志愿”着重填写本人对党的认识、思想发展过程和对入党问题的态度。
2-8“本人经历(包括学历)”从上小学填起,起止年月要衔接。“在何地、何单位”要写全称。“任何职”应写明主要职务。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自学考试等学习的,都应填写;取得学位的在相应栏目中注明。“证明人”填写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一同学习、工作过的人。
2-9“何时何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工商联,任何职务”和“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中的“何地”,应填写到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
2-10“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要写明受奖励的时间,经何单位批准、获奖名称、享受待遇等。
2-11“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填写受到党纪、政纪、团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经组织复查被平反纠正的不需填写。
2-12“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主要填写需要向党组织说明,而在其他栏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
2-13“入党介绍人意见”,填写介绍人了解和掌握的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思想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对是否同意其入党表明意见。
2-14“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填写参加大会的具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讨论的情况、采取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等。
2-15“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填写党委委员或组织员通过谈话了解到的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基本知识是否了解,入党手续是否符合规定,谈话人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和是否同意其入党的意见等内容。
2-16“基层党委审批意见”,填写党委是否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注明预备期从何年何月何日起至何年何月何日止。
2-17“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填写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指出其存在的缺点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写明支部党员大会表决的情况。
2-18“备注”填写在吸收有关人员入党,需要提高审批权限的情况下,县级以上党委的审批意见;填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和预备党员因故去世等情况。
3、持续改进
根据中组部要求和本院发展党员工作实际,相关文件规章制度的变化,对纳入体系的入党志愿书填写工作及时修改、完善和补充,以实现入党志愿书填写工作更加规范。
4、相关文件
中组部“使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2004年制)的通知”
5、相关记录
5.1 “入党志愿”栏填写范文
5.2 “入党介绍人的意见”栏填写范文
5.3 “ 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决议” 栏填写范文
5.4“上级党组织谈话人意见”栏填写范文
5.5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意见” 栏填写范文
5.6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意见” 栏填写范文
5.7 “关于延长同志预备期的决议”栏填写范文
5.8 “关于取消同志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栏填写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