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海院学(2024)14号)的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主任家访、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生事务办公室审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将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7日-11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邮轮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电话:8617-6602)反映。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2024-2025学年邮轮与艺术设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xls
邮轮与艺术设计学院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