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指导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1-17浏览次数:1686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指导书
1、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党支部书记
上级责任人: 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
2、工作步骤
2.1准备阶段
2.1.1调查摸底:党支部在民主评议前组织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听取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组织对本单位党员队伍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状况进行一次认真调查,摸清情况,分类排队。奠定制定方案和搞好评议基础,党支部保存记录
2.1.2制定方案:党委组织部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民主评议的指导思想、目的要求、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等),党委批准后下发,各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实施,党委组织部和各党总支、党支部分别保存记录。
2.2评议阶段
2.2.1学习教育:党总支或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动员,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对党员提出明确要求。同时组织党员学习,学习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上级党组织文件为主。学习记录由党支部保存。
2.2.2自我评价: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结合党员管理目标和党员责任书,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和完成目标管理等方面的情况,特别要检查对深化改革、保持廉洁、加强纪律的认识、态度和行动,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对自己作出正确的评价。党员自我总结填入《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2.3民主评议: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小组会,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自我鉴定,党员相互进行评议。党内评议后,可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等方法听取党
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党支部保存记录
2.2.4党内评优:各单位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本单位党员数的15%推荐优秀党员,推荐的条件参照省委教育工委《江苏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苏委教组〔2005〕80号)。
2.2.5组织考察:支委会在听取党员个人评价和群众评议的基础上,对每个党员进行实事求是的全面分析,形成初步意见,经进一步核实,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正式意见,转告本人。评语以写实的方法,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缺点或错误,组织评定载入《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2.6反馈情况:党支部在对每个党员写出评语之后,由支部分工,逐个向党员转达评议情况、评语,并针对问题提出要求。
2.2.7组织处理:优秀党员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表彰;不合格党员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区别情况,进行处理。
2.2.8组织整改:
党员个人制定整改措施:党员根据党内外群众民主评议意见,按照党员标准和自已承诺的工作目标,制定新的工作目标和争当优秀党员的措施。
党的支部制定整改措施: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分析支部在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根据党章和上级党组织对支部工作的要求和支部承诺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定创建先进党支部的措施,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支部决议。
2.2.9总结表彰:学院党委(党总支)召开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民主评议情况,肯定成绩,总结经验,表彰优秀党员,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下一年度党委(党总支)和党员工作目标和措施。
2.2.10建档归档:民主评议后,学院党委(组织部)应将表彰决定、《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归入本单位文书档案内备查。评出的优秀党员、不合格党员的材料归入个人档案。
各党组织要重视做好流动(实习生)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工作,流动(实习生)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还可派员去专门指导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持续改进
   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学校改革发展的需要以及相关文件规章制度的变化,对纳入体系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及时修改、完善和补充,以实现民主评议党员水平的不断完善。
4、相关文件
4.1《中国共产党章程》
4.2《党内政治生活若干问题的准则》
4.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4.4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4.5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 苏委教组〔2005〕80号
5、相关记录
5.1 LDGS-MS/ZH/COP/03/B/03《会议签到表》
5.2《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5.3《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
5.4《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5.5《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5.6《不合格党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