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代会工作指导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1-17浏览次数:1642

工代会工作指导书
1、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院工会主席
上级责任人:院党委书记
其他责任人:分工会主席
2、工作步骤
2.1工代会每届五年,每年年底召开年会。
2.2工代会换届
2.2.1学院成立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并报院党委批准。
2.2.2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选举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2.2.4成立工会会员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报院党委审批。
2.2.5工会会员代表
2.2.5.1工会会员代表,由各单位会员按照名额比例直接选举产生。
2.2.5.2按照分工会组成工会会员代表团。
2.2.5.3各代表团选举代表团团长。
2.2.6工会会员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代表资格。
2.2.7会务筹备工作
2.2.7.1工会主席工作报告
2.2.7.2工代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2.2.7.3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2.2.7.4工会经费审查报告
2.2.8代表团团长会议
2.2.8.1选举大会主席团,报院党委审批。
2.2.8.2讨论确定大会议程,报院党委审批。
2.2.8.3酝酿和推荐院工会委员会委员、女工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和民事调解委员会委员名单,报院党委审批。
2.2.9.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2.2.9.1听取和审议工会主席工作报告。
2.2.9.2听取工代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2.2.9.3听取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2.2.9.4听取和审议上届工会经费审查报告
2.2.9.5选举工会委员会、女工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民事调解委员会。
2.2.9.6 审议和通过工会主席工作报告的决议。
2.2.9.7审议和通过上届工会经费审查报告的决议。
2.2.10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女工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民事调解委员会报党委批准。
2.2.11院工会主席党委审批后报上级工会批准。
2.3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年会
2.3.1会务筹备工作
2.3.1.1工会主席工作报告
2.3.1.2工会经费审查报告
2.3.2代表团团长会议
2.3.2.1选举大会主席团。
2.3.2.2讨论确定大会议程
2.3.3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2.3.3.1听取和审议工会主席工作报告。
2.3.3.2听取和审议工会经费审查报告
2.3.3.3审议和通过工会主席工作报告的决议。
2.3.3.4审议和通过工会经费审查报告的决议。
3、相关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3.2中国工会章程
3.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工作细则
4、相关记录
4.1工会主席工作报告
4.2工会经费审查报告
4.4 工代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4.5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4.6审议和通过工会主席工作报告的决议
4.7审议和通过工会经费审查报告的决议
4.8上级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