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委员会会议议事和决策工作指导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1-17浏览次数:1701


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委员会议
议事和决策工作指导书
1、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书记
上级责任人:院党委书记
其他责任人:党政办主任
2、工作步骤
2.1会议的召集
2.1.1 系党总支部委员会是高等学校党组织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是本单位的政治核心。对本单位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与行政共同负有重要责任。
2.1.2 系党总支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需紧急研究处理,可随时召开。
2.1.3 党总支部委员会议由党总支委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名单由总支书记和系主任研究确定。
2.1.4系党总支部委员会议由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总支书记因故缺席,可以委托副书记或委员主持,总支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主持人还要向到会委员说明该委员缺席的原因。总支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
2.2会议的程序
2.2.1议题的提出。每次会议议题由党总支书记提出,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的重要议题,书记提出前应与系主任充分酝酿;会议议题及开会时间,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凡提交会议讨论的重要议题,有关人员应做好充分准备。
2.2.2会议的准备。会前要充分做好材料准备和有关沟通工作,需要做出决定的问题不能临时动议。对于重大问题,会前必须广泛征求意见,统一认识,必要时应形成文字材料,会前送与会者。
2.2.3会议的召开。开会时,每项议题先由提议人说明情况,提出初步意见,与会人员进行讨论。与会人员在集体讨论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与会人员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保密。
2.3会议的议题
2.3.1 研究和决定本系(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院党委各项决策的具体实施措施。
2.3.2 研究本系(部)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和阶段性工作部署。
2.3.3 研究本系(部)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2.3.4 研究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校园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2.3.5 研究保证完成教学、科研、管理、创收、学习任务等方面的举措。
2.3.6 研究或处理党风党纪和密切联系群众的问题。
2.3.7 研究涉及到全体教职工、学生的重大利益问题。
2.3.8 研究本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和统战等工作。
2.3.9 研究由书记与主任协商提出的应提交支委会研究决定的其他问题。
2.4会议的决定
2.4.1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事先应充分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出可供选择的方案,充分发扬民主,会议酝酿,在充分讨论、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必要时可以适当方式进行表决。
2.4.2表决方式。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举手表决和无记名投票等方式。
2.4.3对需要作出决定的议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表决时,到会人数必须超过总支委员的2/3以上,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遇到紧急事项必须立即做出决定,而委员人数不超过半数时,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讨论决定。
2.4.4 表决程序。由会议主持人归纳出结论性的意见,提出表决的方式,然后进行表决,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
2.4.5总支委员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产生重大分歧,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但不能久拖不决。必要时,也可将争论情况向院党委报告,请求裁决。
2.5会议决议的执行
2.5.1 会议决定的事项,由总支书记及其他成员负责执行或处理。党政办主任要对执行过程加强监督检查并及时向总支书记汇报。
2.5.2 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需要形成文件的,要以党总支名义形成文件,需要向院党委报告的要及时报告。
2.5.3党总支委员必须执行党总支会议的决定,对集体做出的决定必须贯彻执行,不得自行改变。如遇情况变化,如在工作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需改变决定时,要按规定程序,可建议党总支重新进行讨论,由总支委员会做出决定。在党总支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党总支会议决定相违反的言行。
2.5.4对于支委分工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要认真履行职责,负责处理。正常情况下,不得越级向上请示工作,自觉维护领导集体的威信和团结统一。
2.6会议的记录
每次总支委会都要予以现场记录,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签名,大会的中心议题,委员的发言要点,最后作出的决议等。必要时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记录为永久性档案,不得外借。由党政办妥善保管。 
3、相关文件
3.1《中国共产党章程》
3.2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3.3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教党[2007]11号)
3.4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院(系)党建工作基本标准 (苏委教组〔2002〕77号)
3.5江苏省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  
3.6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系(部)党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4、相关记录
4.1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
4.2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