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信息与党费管理工作指导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1-17浏览次数:1559

党内信息与党费管理工作指导书
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党委组织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组织委员
其他责任人:党支部书记;党委组织部部长
2 工作步骤
2.1  党内信息统计管理
2.1.1党内信息统计的责任 
党委组织部负责全院党内信息统计管理。各基层党组织负责本单位党内信息统计管理。党委组织员和各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实施。
2.1.2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统计管理
各党总支、党支部定期对党组织和党员变动情况做好信息采集,按照党组织和党员分布情况进行数据分析统计,各支部于每年6月10日和12月5日前上报党总支;各总支于每年6月20日和12月10日前将情况汇总后上报党委组织部。组织部和各单位保存记录
2.1.3申请入党人信息统计管理
各党支部及时采集申请入党人信息,填写《申请入党人名册》,定期对申请入党人变动情况进行调整并将情况汇总上报党总支,党总支将汇总情况每季度一次上报党委组织部。并保存记录
2.1.4党内信息统计情况上报
    党委组织部接收各党总支汇总情况,根据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党内信息统计管理的要求,做好信息统计、调整、分析,建立台帐,上报学院党委审查,党委审查通过后,由党委书记签字,上报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保存记录。
2.2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2.2.1 收缴、使用和管理的依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
2.2.2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责任。党委组织部负责全院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各基层党组织负责本单位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委组织员和各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委员具体依据文件精神,负责收缴党费,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2.2.3党费收缴标准 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
2.2.4党费的收缴要求 各支部由专人每月25日前将收缴情况汇总后上交党总支,各总支每月30日前将收缴情况汇总上报党委组织部,党费由学院财务处代收,党委年终将党费收缴情况汇总后(附党费收缴情况书面报告)上缴上级党组织。党费收缴情况每年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2.5党费的使用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2.6党费的管理 党费由党委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党费管理,做到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专款专用。党委组织部每年向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公布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
3、持续改进
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对纳入体系的“党内信息与党费管理”工作及时修改、完善和补充,以实现学院党内信息与党费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
4、相关文件
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2008年4月
5、相关记录
5.1党费收缴记录
5.2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报告
5.3 党员名册(分年度)